要害死一個人就是叫他去開店!
家裡去年剛結束一家簡餐店, 分享一下經驗:
店租;5萬
水電;1萬
人員;2萬(洗碗端盤子歐巴桑, 老闆自己下廚不支薪)
以上等於是固定成本, 還不算店內所有裝潢及舍背成本攤提.
也還沒算食材成本及紙巾,清潔用品歐!
所以, 每個月你要打平, 至少要8萬元淨利(扣除食材成本)
以我們店裡來說, 簡餐一份賺20%, 約150*20% = 30
每天中午賣50份, 30*50 = 1,500
晚上賣30份, 30*30 = 900
每月賺(1,500+900)*30 = 72,000
這上面的算法是一天都不休息, 而且每天客人都達理想值.
都還未算到食材週轉(東西總會賣剩或過期), 設備成本攤提(冰箱, 裝潢, 冷氣都要很多$$)
所以我們撐了6個月就收起來了...
一家店要成功, 下面的幾個要素至少要具備一個...
1. 好吃(還要想如何宣傳)
2. 地點好(店租當然也貴)
3. 人潮夠多(同上,一定還會有店租或保護費等成本)
4. 祖上積德(如阿x麵線...)
5. 老闆是明星
以上條件你有把握做到幾項呢?
所以有句話說的好, 要害死一個人就是叫他去開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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